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各職位進面比例是多少?
在等成績期間,很多小伙伴向浙江公務員考試網咨詢“浙江省考進面比例是多少”或“招3個人的職位是按1:3確定面試人員還是按1:2確定面試對象”這類的問題。本文根據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為你解答。
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如何確定進面對象?
答:
招錄機關單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一)省級機關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各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面試的比例按上述規定執行。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按1:3確定面試對象。
(二)省屬公安、司法行政等單位人民警察職位按1:4確定體能測評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3確定)。測評對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再遞補。體能測評結束后,招錄機關單位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鄉鎮(街道)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參照上述人民警察職位比例和辦法確定軍事技能測評對象和面試對象。
上述(一)(二)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設區市以下各級機關單位其他職位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的比例詳見當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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