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公務員資格復審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成績即將發布,在筆試過后面試之前,還要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是招錄機關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再次審核,只有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才有資格參加體(技)能測評或面試。多數考生還不知道資格復審具體審些什么,要提交哪些證明材料?接下來浙江公務員考試網就結合2019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詳細介紹一下,希望考生早做準備。
資格復審時,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非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等職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8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
確認參加浙江公務員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及早準備所需證明材料,并時刻關注網站后續發布的資格復審公告。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如果不能如期參加或者材料不齊全的,考生應及時電話告知招考單位。公考資訊網祝愿考生順利突圍筆試,成功進入面試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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