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溫州市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面向全區選拔中層干部公告更正公告
2019年溫州市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面向全區選拔中層干部公告更正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關于溫州市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面向全區公開選拔中層干部公告的更正公告
溫州市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于2019年6月21日面向全區發布公開選拔中層干部的公告,現做如下更正:
1.“參加選拔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中的第五條,更正前為:“新錄用事業單位人員錄用須滿二年,現任中層副職須試用期滿”。更正后為:“新錄用事業單位人員錄用須滿三年,現任中層副職須試用期滿”。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拔”中,增加“注: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下屬事業單位人員不參與此次面向全區公開選拔中層干部。”
溫州市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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