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出國要層層審批,這些崗位或許不被允許私事出國
隨著經濟發展,如今出國已經不是難事,但是出國對于公務員來說卻沒有那么簡單。很多人出國旅游,走親訪友,甚至需要出國深造等。作為國家的公職人員,出國主要分為因公出國和因私出國,因公出國在單位都有正常的工作流程,一般不會遇到太多阻礙,但是因私出國就有些麻煩,需要經過層層審批!
第一,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應按照組織、人事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第二,對于一些重要崗位或者重要企業的工作人員,申請因私事出國(境),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對申請人出國(境)的意見。第三,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公民因私事出國(境)申請時,應當核實有關單位登記備案的情況,確定是否頒發出入境證件。已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如未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對申請人因私事出國(境)的意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辦理。出國以后,要求出國(境)人員在境外遵守外事紀律,未經批準不得逾期滯留。登記備案人員已申領的出入境證件,主要是護照,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集中保管。如果相關部門未按規定或者違反規定辦理手續,造成國家利益損失的,應視情節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者依法予以處罰。
為保障國家安全,這些崗位的公務員或許是不被允許因私出國得,因為很多處級以上的干部或者一些軍工企業的領導或者科研人員,包括像國安局、保密局等部門,都掌握著重要的國家資料,如果外泄,或者在出國過程中被策反,對于國家安全存在較大隱患。
另外為了預防腐敗官員潛逃,把重要國家人員出入境證件保留起來,出國需要審批,在手續上進行了嚴防。就像楊秀珠等百名紅通人員,潛逃出國后,再想要抓捕非常困難,同時也會造成國家經濟的重大損失,所以現在這樣做,一定程度起到了阻礙潛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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