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發布職務與職級并行方案!基層公務員你們還好嗎?
今年3月,中央政府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并要求各地遵照執行。6月19日,青海省政府網公布了本省的實施方案,隨著首批省級方案的出臺,各地職級并行制度也即將步入落實階段。
而察叔發現,新舊政策的轉換,對基層公務員的影響很大,由原來的全員晉升,到現在的有條件晉升,這給基層公務員釋放了什么信號?今天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職務與職級并行對基層公務員產生的影響。
打破“一路躺贏”的現象
2015年1月,中央印發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旨在解決“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受機構規格等因素限制,職務晉升空間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問題。
該意見規定,“公務員晉升職級,主要依據任職年限和級別”。雖然也有“民主測評”等環節的要求,但實際操作中很少有人因為此種程序被取消晉升資格。
這一政策實施四年多來,有不少縣級以下公務員享受到了政策帶來的福利。這讓基層公務員的內心受到了極大的安慰:升官依然難,但工資漲了,心里還是美的。
但察叔發現,基層也出現了另一種心態:既然遲早要漲,只是時間問題,那我就等著好了。
因此,有不少人反映,部分基層單位存在“忙的忙死,閑的閑死”之怪象,某些人長期得不到晉升,便心灰意冷,奮斗意識、進取心都有所減弱,甚至有些人自以為進入了公職隊伍就是端上了鐵飯碗,開始“混日子”,工作積極性不足。
這對于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堅守在基層崗位上的公務員來說,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憑啥有人只要不出錯,即便沒什么工作成績也可以“一路躺贏”,而有的人辛辛苦苦默默付出也只是和其他人享受一樣的待遇?
新政策的實施,便給了這種現象一個回應,中央的方案第十一條規定:“職級職數按照各類別公務員行政編制數量的一定比例核定。”同時,對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職數比例進行了具體的規定。
縣(市、區、旗)領導班子二級巡視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10%,一級、二級調研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20%。縣(市、區、旗)、鄉鎮機關二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三級、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0%,其中三級調研員不超過三級、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
察叔認為,引入“競爭”機制之后,打破了“等靠”的格局,這在一定程度上能過濾那些存在“躺贏”心理、工作不認真、不主動的公務員。
基層中青年公務員晉升更難了?
根據方案規定,鄉鎮機關公務員最高可以晉升到正處級的二級調研員,職業空間往上提升了兩個檔次;同時,與之前從科員到副主任科員再到主任科員的層次相比,新規定中有一到四級主任科員四個層次,每兩年就有機會晉升一級。
同時,察叔也發現,新政策核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
通過之前四年多的職級并行政策的實施,不少公務員經過職級晉升之后,該單位主任科員級的人員已經達到了規定的上限,而其他尚未享受到政策的人員則只能等領導得到更高一級的晉升、或者年齡大的前輩們退休之后才有可能享受到此待遇。
這會不會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中青年公務員工作的積極性?
今年機構改革之后,由于業務重新調整劃分,部分單位的公務員編制數量減少了,隨之而來的是能享受職級并行待遇的人員也會減少。
同時,新成立的單位可能存在編制較多、人員較少的情況,進入這些單位的公務員面臨的機遇還是比較大的。所以從具體情況來看,單位之間橫向的差別還是有的。
對于鄉鎮基層來說,“競爭”機制可能并不成熟,而且有不少其他因素的“干擾”,察叔認為,基層年輕公務員的職級晉升之路可能并不會太順利。
端了“鐵飯碗”不意味著可以一勞永逸
于基層來說,年輕力量的加入,不僅可以推進體制的進步和制度的創新,也為基層業務工作注入了新鮮血液。
在實踐中,上級好政策的落實一般還是以老一輩的干部為先,但我們也不應忽視年輕干部的感受,如何激勵年輕干部發揮才能,如何保護年輕干部的積極性,是我們的制度應該考慮的重要問題。
察叔認為,在落實職級并行新政策的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中央的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要體現正確的用人導向”。
其實這一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并不好把握,這需要基層在落實的時候不斷細化實施方法,形成較為公平的晉升制度。
同時,對于基層優秀的年輕公務員,應該提供更為廣闊的晉升途徑,才能最大程度調動基層干部的積極性。
遴選制度便是激發基層公務員積極性的良好方式,基層公務員工作滿一定年限之后,可以通過參加上級機關組織的遴選考試,進入上級機關工作。
但察叔發現,目前各地的遴選制度落實情況并不相同,有的地方比較成熟,執行力度也比較大,有不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進入了上級單位。
還有不少地方遴選制度并不成熟,對于這些地方的基層公務員來說,遴選機會較少,職位數量不多,再加上單位的各種限制,這條路走起來也并不容易。
因此,推進遴選制度的完善和落實,讓基層公務員在崗位上奮斗幾年之后,通過自己的努力,以考試的方式進入上級機關,而不是只有職級并行一條路可以走。
同時,建立和完善其他的上升途徑,讓各種晉升方式相互補充,又可以讓基層那些有工作實績、表現良好的公務員有更多的盼頭,并且實現人才流動,為上級機關選拔出一批有基層經驗的優秀公務員,對工作開展大有裨益。
對政府來說,完善制度是當務之急,但對個人來說,應該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運用國家政策,通過自身的努力,為自己打造一個更加光明的未來,而不應每天都抱著一種消極怠工、不思進取、怨天尤人的態度面對本職工作。
“鐵飯碗”一詞的流行只能反映出很多人的心理惰性,其實無論什么工作,沒有競爭意識,沒有進取精神,只是墨守成規,每天打卡敲鐘,最終自己的未來只能在不斷改變的形勢中搖搖晃晃,而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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