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錄資格修改了,2020年國考這些人無緣報名,有點遺憾
距離2020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已經不足半年時間了。很多希望在2020年國考中端上鐵飯碗的考生,現階段都在緊張地備考?墒,并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參加2020年國考。這次國考,是公務員法修訂之后的第一次國考,按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法,以下這些人,都沒有報考2020年國考的資格。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
在公務員法修訂之前,對于老賴能不能報考公務員,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是,最新的公務員法明確指出,如果一個人已經被明確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很遺憾,根本就沒有報考公務員考試的資格,即便是在報考階段沒有審核出來,最終都不能被錄用為公務員。為什么不允許老賴參加公務員考試?原因其實大家也是可以理解的,公務員是道德的楷模,是公眾的榜樣,必須模范遵守國家法律和道德規范,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本身就說明,這個人在道德上有瑕疵,如果這樣的人都能夠當公務員,很難想象,他在開展群眾工作時群眾能“服氣”。因此,如果一個人成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這就意味著,他與公務員終身無緣。
被開除黨籍者
每年的大學開學季,都有很多大一新生,積極遞交入黨申請書,渴望成為一名共產黨員,這是因為,黨員身份在找工作時的價值越來越大,尤其是如果一名大學生渴望在畢業后進入體制內單位工作,想通過參加公務員考試、選調生考試等形式,端上鐵飯碗,入黨對于你爭取很多、更好的報考機會,有很大的幫助。但是,國家對于黨員的要求,比對于普通人更高。黨員犯錯,后果也更為嚴重,如果一個黨員犯的錯誤嚴重到需要被開除黨籍,新公務員法規定,這個人終身不能報考公務員,從此與鐵飯碗無緣。
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
剛剛我們已經講過了,作為公務員,必須做遵紀守法的楷模,如果一個人因為違法犯罪受到了刑事處罰,也就是我們說的“坐過牢”,國家同樣明確規定,這樣的人不能報考公務員。坐過牢,這就意味著,一個人已經有了“案底”,已經有了“污點”,國家允許你改過自新,從事其他的工作,但是,如果你被錄用為公務員,群眾可能會有意見,你在開展工作的時候,群眾也可能不會聽你的話。因此,這一類人也不能被錄用為公務員。
被開除公職的人
公職人員大多數都是公務員。如果你以前是一名公務員,被開除公職,說明有嚴重違法違紀的行為,對公務員隊伍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響。這樣的人,已經被公務員隊伍清退,當然不會允許再次進入公務員隊伍。從這條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公務員的待遇雖然非常好,讓多數人羨慕不已,但是,如果公務員有違法違紀違規的行為,后果也是非常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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