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務員法為公務員“撐腰鼓勁”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把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公務員法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把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公務員法與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結合起來,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公務員隊伍。
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是推進黨的偉大事業的需要,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科學化的需要,是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的需要。挺進新時代,踏上新征程,治國理政面臨新問題新挑戰新任務,尤需抓牢抓好公務員隊伍建設,筑牢執政基礎、轉變機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營造公正、公平、廉潔、高效的行政環境。當前,一些黨政機關放松了對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和培養,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滋生了一些諸如吃拿卡要、不作為、亂作為、弄虛作假、任人為親、炫富等不正之風,暴露出一些公務員思想素質低劣、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水平低、履職能力欠缺、“三觀”扭曲等問題,嚴重破壞政治生態環境,嚴重傷害了干群關系,嚴重損害公務員隊伍整體形象,這與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黨政機構服務能力、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是背道而馳的。因此,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迫在眉睫,需要各級黨委抓實、抓細、抓深、抓出成效。
新公務員法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提供了制度遵循,必將極大推動公務員隊伍的職業化、現代化。事實上,隨著行政機制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全面從嚴治黨的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化,關于公務員管理的規章制度日益完善,形成了從考錄、管理、培訓、獎懲等全閉環的制度體系,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公務員隊伍的穩定和發展,也保證了黨政機關的有效運行。新公務員法不是關于公務員管理的第一部法規,也不會是最后一部,但毫無疑問是承前啟后、具有重要意義的一部,是對之前關于公務員管理的法規制度的集成和完善,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凸顯了嚴管與厚愛并行的原則,鮮明了重實干實績實效的用人導向,彰顯了從嚴依規治吏的核心思想,體現了中央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的決心。
為擔當者擔當,為敢為者撐腰。新公務員法從制度上進一步明確了嚴管與激勵這一原則,將職級并行等激勵機制、加強政治審查等制度固化下來,讓廣大公務員首先牢樹正確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增強為人民服務意識、廉潔自律意識,能自覺抵制權錢色等誘惑,經得起人民的檢閱、時間的檢驗和黨組織的考驗,不管處于何種境地何種崗位都能永葆公仆本色。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一個可持續的過程、一個沒有終點的過程,但也是一個不容馬虎大意、講人情的過程,需要確立高標準嚴要求,提高錄用門檻、加強日常監管力度、多壓擔子、多加磨練,靈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同時嚴格“容錯機制”,讓有能力、敢擔當、有作為的公務員拼得安心、干得開心、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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