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城事業單位上班,通過了公務員和司法考試,如何選擇
在縣城事業單位上班,先后通過了公務員和司法考試,有了幸福的煩惱,要面臨選擇,不知道選哪一樣。其實這個問題太好回答了,當然是選擇公務員了。本來已經在事業單位工作,對縣上的情況比較熟悉,選擇公務員崗位如魚得水,工作、收入、生活穩定,更有發展前途,何樂而不為呢。
通過了司法考試,只是具備了某種資格,和公務員的“鐵飯碗”相比,還是有一定差距。即使在縣上,公檢法司、律師事務所中,通過司法資格考試的一大批,在職和非在職人員中,擁有律師證的也有一大批,除了少部分人,生活都過得很平常,并沒有靠律師證吃遍天下。在檢院、法院,通過司法考試是基本要求。反倒是在司法部門,通過了司法考試,不僅對個人工作有非常大的幫助,也可以藉此提高個人收入,一舉兩得,性價比非常高。
因而,先選擇公務員崗位,然后找機會通過調動或者晉升,在司法部門任職,不僅每月可以多1200元津貼,而且還有機會利用所獲得的律師證,改變自己的前途和收入,這是最好的辦法。
至于說到有了通過了司法考試,就準備辭職,不僅不要現在已經擁有的事業單位工作,連好不容易通過的公務員考試,都一起放棄了,然后靠取得的律師證就去打天下,從頭干起,犧牲實在是太大了。如果沒有足夠的準備,或者信心,建議還是慎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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