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溫州樂清市各級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2019年溫州樂清市各級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已公布,公開選調公務員14名,報名時間: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報名地點:樂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樓八樓四號會議室(B805)。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2019年樂清市各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和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的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開展2019年樂清市各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職位數和選調人數
根據編制空缺情況和實際用人需求,本次樂清市各級機關公開選調共計9家單位、13個職位、14名選調計劃(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樂清市各級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除選調職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8月22日以后出生,職位表中涉及其他年齡的均以8月22日為計算截點);
3.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錄用公務員服務期滿3年(含試用期),其中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
5.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除試用期年度考核為不定等次外);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部分職位對學歷、年齡、工作年限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職位計劃表執行。專業要求參照《2019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執行。計算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等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 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計劃查詢
報考人員可通過樂清黨建網(http://www.yqycb.com)《2019年樂清市各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查詢各選調職位及其具體資格條件。如需咨詢選調職位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選調單位聯系。
(二)報名審核
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統一在樂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樓八樓四號會議室(B805)。報考人員填寫《2019年樂清市各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現場報名時,需持經所在單位初審并簽署同意意見的《報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通過現場資格審核者,視為報名成功。為提高報考效率,報考人員可提前將《報名表》等資料電子版打包以“選調職位+姓名”命名,發送電子郵件至選調單位指定郵箱進行預審。
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不足1:3的,由選調單位報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是否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選調計劃被取消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9月5日9時—9月7日9時。已審核符合公開選調對象資格條件的人員登錄樂清黨建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經批準,選調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增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測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5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設置情況詳見《職位表》。
(一)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考點設在市區,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9月7日(周六)上午9:00—12:00。部分選調單位加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考場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選調單位根據各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主要測試履行選調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五、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遇比例內最后一名成績同分,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優先確定順序為:①進入公務員隊伍年限長者;②學歷層次高者;③年齡長者。
各選調單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紀違規情況、誠信檔案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選調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考試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選分別在樂清黨建網和擬選調人員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在面試、考察、公示等階段因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調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二)在選調工作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最晚應于考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市委組織部聯系電話:0577-61880886。
中共樂清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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