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務員法后,公務員“鐵飯碗”更鐵,但“安穩日子”沒有了
新公務員法實施后,從新公務員法中可以看出公務員的各項待遇提升了不少,最明顯的就是實行了職務與職級并行的新政策,這讓眾多基層公務員看到了希望。
公務員是很多人眼中的鐵飯碗,工作穩定,不用擔心失業的風險。新公務員法的實施,讓公務員這個“鐵飯碗”更鐵了。對于因公致殘喪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負傷還在養病的以及在懷孕生孩子階段的女性公務員都是不允許辭退的。這些人的權益更受到保護,這也是很多企業不能比擬的,新公務員法就有明確規定:
第八十九條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務員,不得辭退:
(一)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性公務員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
在新公務員法中,職級上升更容易了,對很多人來說是個好消息。不過,對于那些待在崗位上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人來說,就不是什么好消息了,非但不能上升職級,還有可能被降級。
第四十五條 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應當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和資格。公務員領導職務應當逐級晉升。特別優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規定破格或者越級晉升。
第五十條 公務員的職務、職級實行能上能下。對不適宜或者不勝任現任職務、職級的,應當進行調整。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規定程序降低一個職務或者職級層次任職。
公務員是很多人羨慕的工作,只要考上公務員,這種穩定性所帶來的安逸使得一些人失去了危機感,不用擔心會失業。以前公務員工作還是很輕松的,但在新公務員法實施后,明確規定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公務員會予以辭退,對于混日子的公務員會逐步清除公務員隊伍。那些不作為的公務員要想待在公務員隊伍里就要改掉往日作風,努力達到自己崗位的要求。
此外,還有一些情形下,公務員會予以辭退。在新公務員法中,對公務員的要求提高了,不符合要求的公務員會逐步被清理出去。
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并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公務員工作越來越難了,鐵飯碗也可能因為工作不努力,考核不合格面臨被辭退,公務員在福利待遇更有保障的同時,考核也越來越嚴格了,公務員工作也不是那么輕松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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