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審核:這類人即使公考第一名,也不錄用
很多人都說公考真的難啊,千軍萬馬過獨木橋,要是撞上不限專業的崗位,幾百比一甚至上千比一的報錄比都可能。而且通過了筆試,后面還有、面試、體測、面試、體檢、政審等,真的每一步都不容易。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務員政審環節中如果是這類人,用人單位將拒絕招錄,即使你考第一名也是沒用。
失信者不得報名公務員
在本次2020國考的招考條件中首次明確了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以及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等不得報考。這意味著失信者沒有國考報名資格,也意味著今后國家招錄公務員,將把取消失信者報名資格作為標配。
配偶、直系親屬及三代以內旁系親屬中有因參與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被判刑或者勞動教養的。
老賴子女考公務員、軍校、航空院校等政審無法通過。在公務員政審中,有一項是審查考生的直系親屬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則孩子公務員政審不通過。
考上公務員后,由于當初為了降低競爭強度而選擇了比較偏僻的地方或者不怎么熱門的崗位,考上后想要在職重考到更好的崗位,這是不符合規定的,即使筆試面試都通過了,也不得錄用。
若直系親屬有判處死刑的狀況,亦或許正在服刑(不論是什么懲罰)、曾有危害國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檢查的,都會影響到考生的公考之路。
公務員政審就像一個放大鏡,你一旦有上面的情況,一律不錄用.
所以公務員在報考之前,一定要仔細查看相關條例,千萬不要等到政審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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