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各類福利津貼齊全,唯獨這項遭到事業單位“質疑”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作為父母長輩口中的鐵飯碗,都是非常體面的工作了,但兩者的區別還是很明顯的,首先公務員的話是干部身份,晉升空間是遠大于事業單位的,其次公務員的各項福利待遇都比事業單位要優厚,最后就是公務員的社會地位是要比事業單位相對要高,其實也很好理解,畢竟公務員的考試難度、競爭壓力都遠大于事業單位的。
下面筆者要講重點了,上面提到的差異實際上是相對比較少并且很能理解的,但公務員有一項福利,一直受到很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質疑,那就是車補。眾所周知,公務員公車改革政策已經執行好幾年了,基本是所有地方的公務員都發放了車補,最低級別的科員每月也有400元左右的收入,但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政策提了不少年,遲遲沒有落實。因此很多事業單位人員提出,車補既然是一種普惠制,為什么事業單位群體就是享受不了呢!如果拿工作性質來說,這兩類群體服務對象都是人民,并無多少區別,甚至很多基層事業單位中,事業單位的工作壓力以及工作量是遠大于公務員的,這么看似乎很有道理了。
但筆者也翻閱了很多資料明白為何事業單位無車補的原因。
第一、事業單位機構類型很復雜,有公益一類、二類、鄉鎮的七站八所,加之事業單位人群龐大,不可能只給某一類發放,那勢必引發其他事業單位人群的矛盾,甚至是教師群體,所謂事業單位的一分子,給事業單位發了,教師能不發?那醫護工作者又怎么算,這么看下來還不如不發。
第二、現在是事業單位改革的關鍵年,很多單位改制都還沒有完成,人員安置問題都沒有整明白,發放車補就更不太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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