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紹興市上虞區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簡章
2019年紹興市上虞區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簡章已公布,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44名,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報名地點: 上虞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嘉和路168號)三樓314。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2019年上虞區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簡章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與職數
本次上虞區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44名,具體崗位與職數等詳見《2019年上虞區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計劃表》(附件一)。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區工作;
2.品行端正,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身體健康;
3.有志于社區工作,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勇于創新的精神,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組織協調能力;
4.具有上虞區戶籍,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在校期間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審核
1.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 報名地點: 上虞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嘉和路168號)三樓314;
報名聯系人:胡維英,聯系電話:82200183 ;
咨詢聯系人:王麗英,聯系電話:82182032;
3. 報名提交資料:報名者隨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1張,填寫好報名登記表(附件自行下載,并按內容完整填寫),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工作經歷證明原件(或縣級以上社保部門蓋章確認的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報考百官街道電子信息管理員一職的需提供電子信息專業畢業相關學歷證書原件與復印件;具備本公告規定附加分條件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經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聯合審核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者,報名資料不再退還。
(二)筆試
根據報名情況,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將組織進行統一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按照40%折算計入總成績。下載準考證時間為12月11日-12月13日,在上虞人才就業服務網(www.sygob.com.cn)“準考證下載”處自行下載,筆試時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報名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招聘數為3人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數為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按60%折算計入總成績。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2.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時應聘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
3.附加分:獲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加1分(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高等院校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的加1分;全日制高等院校社會工作專業畢業并已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加3分(所有附加分可重復加分,但最高不超過3分);
4.報考人員的最終得分由總成績和附加分兩部分組成。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符合附加分條件的在總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實際加分;
5.筆試、面試成績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業服務網(www.sygob.com.cn)公告。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確保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作放棄。
(四)體檢
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從總分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入圍人員(如最終得分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的列前,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另外組織面試區分高低;對政治素質優、群眾基礎好、服務能力強、熱愛社區工作的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村務工作者在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用)。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職位空缺的按最終得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參照招工體檢套餐標準,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有各用人街道組織考察,考察內容為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考察結果報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各一份;
考察合格者,由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在公開招聘平臺和街道的相關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在整個招聘過程的各環節中,若出現招聘崗位人員出缺,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結束后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正式聘用的專職社區工作者,由街道辦事處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動合同管理。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內不能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續聘。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對報名人員所持證件、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凡應聘人員有偽造、假冒各種證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與聘用資格;
2.已與區內外其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錄用;事后發現有上述情況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上虞區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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