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大幅提前,你有資格報考嗎?
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已經基本確定,12月中旬發布公告,2月筆試。今年省考大幅度的提前,讓很多小伙伴措手不及。小編提醒大家,雖然考試提前,但是我們還是要沉作應對,調整備考計劃,全身心投入筆試備考中。而在備考之前,你首先要知道的是自己能否參加浙江公務員考試。
本文,浙江公務員考試網將主要從基本條件,學歷、報考身份、戶籍、年齡以及專業等方面來給考生介紹下浙江公務員考試對考生的要求:
一、報考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的基本條件
參考2019年浙江公務員招考政策,可以報考省級機關或省屬單位:(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3)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大專畢業人員(以2019年4 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參照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執行。范圍及職位資格條件詳見各地公告。
除此之外,以下幾類人不能報考: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浙江公務員五大招錄條件(參考2019年浙江省考公告)
(1)學歷:浙江公務員考試中崗位對于學歷的要求,整體不高,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都有希望報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經過統計發現近年省考中本科學歷招錄人數最多;專科學歷招錄人數次之;碩研及博研考生比例最小。也就是說浙江公務員考試中,本科及大專學歷的考生職位選擇空間大,因此考生們要好好把握機會。
(2)報考身份:浙江公務員考試報考身份以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及四項目人員為主流。應屆畢業生簡單的說,就是大學畢業后,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將本人的檔案留在了學校或者放在了人才市場,在你畢業的這兩年內,一般你都可以以應屆生的身份參加各類公職考試。但是必須注意的是,浙江省考,限制了必須是當年的畢業生。
(3)戶籍:自2016年起浙江公務員招錄進一步放寬戶籍限制,凡是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均可報考浙江公務員,不再受戶籍限制。
(4)年齡:年齡18至35周歲(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間出生),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8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間出生)。其中,“4月16日”是2019年浙江公務員報名啟動的第一天。
(5)專業:在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及職位表尚未發布前,考生目前選擇職位只能暫時先參看2019年職位表,再來參照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進行比照,考生報考的專業應以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才能報考。
以上就是報考浙江公務員考試需要滿足的資格條件,希望大家能結合自己的條件來判斷自己是否能夠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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