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寧波海曙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高層次衛生緊缺人才公告
浙江寧波海曙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高層次衛生緊缺人才公告已公布,計劃招聘7人。報名時間: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4日;報名方式:郵箱報名。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具體內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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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曙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衛生緊缺人才公告
為滿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緊急需要,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海曙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衛生緊缺人才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擇優聘用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含2020年應屆生),具體見招聘計劃表。
(五)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6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其他公立衛生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在報名前與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溝通,取得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招聘計劃

四、招聘辦法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4日;
2.報名辦法: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郵箱地址:haishujkzx 163.com,報名表中填寫的聯系電話必須確保暢通。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
3.報名材料:
《2020年海曙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衛生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及相關資料掃描件。
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1)身份證掃描件、戶口簿掃描件;
(2)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生證、成績單;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掃描件。
4、資格初審:時間為2020年3月24日至2019年3月30日,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通過資格初審,并向報考者說明理由。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將由區衛生健康局通知本人。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由區衛生健康局具體組織實施,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督導。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生證、成績單、畢業(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其他公立衛生單位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相關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技術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和指標數確定體檢對象,本次招聘崗位為高層次緊缺崗位,不足招聘指標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遇同一崗位最后一個指標出現并分時,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時間另行告知。
(四)考察
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審和現實表現考察,由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和招聘單位組織,并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察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相關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或不能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合格、擬聘用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前放棄聘用的,均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若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將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曙區生健康局網站上公布。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職業資格取得時間的計算統一截至2020年3月16日(含)。
(二)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三)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非2020年應屆生須在2020年3月16日(含)前取得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五)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六)報考者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社保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七)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期限從聘用之日起計算,不少于5年(不含進修時間)。
(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海曙區紀委海曙區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4-89188423。
(十))有關招聘信息可登錄海曙區衛生健康局(http://hsjyh.haishu.gov.cn/main_wjj/index.html)查詢,咨詢電話:楊老師0574-89297730,13586510936;鄭老師0574-55001080,13646635652。
海曙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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