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政治新聞熱評:3分鐘13次橫穿馬路被撞,孩子豈能“放養(yǎng)”?
3分鐘13次橫穿馬路被撞:孩子豈能“放養(yǎng)”
近日,在安徽銅陵樅陽縣的一條交通主干道上,有兩個熊孩子在城區(qū)主干道上奔跑玩鬧,在短短3分鐘內(nèi)就來回橫穿馬路13次,簡直就是把馬路當作游樂場了!視頻顯示,馬路上車來車往,有車輛被這兩小孩來回奔跑逼得減速。一輛轎車因避讓不及,將一孩子撞倒在地。隨后將其送往醫(yī)院,所幸暫無生命危險。(5月10日央視)
孩子被撞后并無生命危險,也真是萬幸了。但有些問題還是叫人擔心:如果還是這樣“放養(yǎng)”,孩子今后會安全嗎?
不怕熊孩子,就怕“熊家長”。孩子所以“熊”,是因為不懂事,但家長是懂事的,那就不好解釋,為何任由孩子到處亂跑?被撞的孩子,只有6歲,這個年齡的孩子是不能離開大人視線的。監(jiān)護、監(jiān)護,只有做到時時刻刻監(jiān)看,才能有效保護孩子。幼兒時代的孩子,對很多危險都處于無知或認知有限狀態(tài),因而不可以離開大人視線去自由活動,否則無異于是讓孩子聽天由命。
3分鐘內(nèi)來回穿越馬路13次的倆孩子,因何離開大人視線,不得而知,但不管什么原因,家長或其他看護孩子的大人都有責任。因為媒體報道的信息量有限,目前我們還不好肯定,“熊孩子”背后是不是“熊家長”,但因為家長不盡責而將孩子置于危險境地、發(fā)生傷害事件的情況,已不鮮見。
就拿時有發(fā)生的土方沙石埋壓幼童事件來說,除了一些責任單位的責任,還不得不說,家長對孩子的監(jiān)護也是存在嚴重問題的。我們不忍責怪涉事家庭,但有些道理、教訓卻不應被忽略、遺忘:對孩子不可以“放養(yǎng)”。
在有些問題上,有些家長的理念我們永遠不懂。就在河南原陽縣埋童事件后只有兩天時間,廣西崇左市江州區(qū)瀨湍鎮(zhèn)又發(fā)生一個年僅四歲半的孩子被沙石埋壓死亡事件。事后消防部門提醒:一定要做好小孩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要讓小孩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外出時,一定要有大人在身邊看護。
按理說,這個問題應該無需誰提醒:為人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怎么可以不知“一定要有大人在身邊看護”這點簡單道理呢?
“放養(yǎng)”孩子,有的父母也有苦衷:沒人看、孩子多看不過來,怎么辦?說這話的父母,不知道懂不懂或考慮沒考慮過“責任”二字?生了孩子,就該對孩子負責。甚至筆者還可以追問說:在成為父母之前,是否應認真考慮好自己是否具備“當父母”的能力,再決定?而提起這種事我們又要說:做父母不需要資格證是個無奈的問題。說到底,是有些父母的責任意識比較弱,而這樣的父母若再有多生意愿,某些孩子的“放養(yǎng)”成長方式,或許已被注定。這是一個悲哀的問題。
還有一個讓人難過的情況是,在一些人群中,“放養(yǎng)孩子”被認為是正常現(xiàn)象,他們或是說,傳承下來的習慣就是對;或是說,大家都是那樣養(yǎng)孩子,我家孩子也不該那么嬌氣。對這種情況,真的有必要開展“父母資格培訓課”。(馬滌明)
文章來源: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05/12/c_11259723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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