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新時代社會治理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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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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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社會治理創新
【提出觀點】
“為人民幸福計、為長遠發展謀”。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創新社會治理思路、理念、體制機制、方法手段,我國社會治理取得巨大成就。從治理層面談,夯實黨領導社會治理的理論基礎和政治遵循,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抓手。站在新的歷史高度和全局高度,社會治理被賦予重要使命,成為“中國之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創新社會治理的必要性】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并且指出,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為了有效回應這些新需要,解決社會的新矛盾,十九大報告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領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并且提出了社會治理的制度建設、提高四化水平和加強四個體系建設。
【對策措施】
一是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黨委政府需要以開放的心態,平等地對待各類社會主體,整合社會各種資源、動員社會多個主體來共同參與對群眾的服務和對國家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形成社會治理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局面,努力實現社會共建共治,才能共享和諧穩定的社會發展環境。
二是要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在我國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中,一方面要加強法治建設,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另一方面要加強德治建設,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例如加強行業規范、社會組織章程、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等社會規范建設,充分發揮社會規范在協調社會關系、約束社會行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同時,引導公眾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道德規范修身律己,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自覺遵守和維護社會秩序。同時,在我國要根據我國國情,利用我國傳統文化的合理成分,充實社會治理的方式方法。
三是要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以行政調解為主導、以司法調解為保障的“大調解”機制,來有效應對當前的社會矛盾,。
四是要提高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和專業化水平。堅持社會治理社會化和公共服務市場化政府逐漸調整與社會的關系,從過去對社會治理事務大包大攬逐步轉移職能,通過購買服務和招投標等方式將可以由市場和社會承擔的事務交給企業部門和社會組織承擔;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做好立法、司法、執法工作,在全社會開展法治化教育;社會治理智能化,就是在網絡化和網絡平臺基礎上,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使我們的社會治理能夠更加精準分析、精準服務、精準治理、精準監督、精準反饋,能更好地服務不同社會群體,更有效地管理好國家和社會的公共事務,在社會治理方式上實現革命性的變革;
社會治理專業化,要加強社會治理各類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特別是培養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
五是要健全公共安全、社會治安防控、社會心理服務和社區治理四個體系。為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編織全方位、立體化的公共安全網,建設平安中國。塑造社會成員的健康人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提高社會文明水平,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在城鄉社區要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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