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簽了這份協議,就不能參加省考了?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在后臺留言咨詢,關于“自己簽訂了三方協議,還能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公務員”的問題。
畢業季一到,很多小伙伴開始要直面人生的重要選擇。有些人在春招秋招廣撒網,投簡歷,準備踏入職場;有些小伙伴則選擇繼續備考,公務員、事業單位。那么,在備考的前期或是間隙,關于簽訂三方協議會不會對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有影響嗎?今天浙江公務員考試網跟大家聊聊~
1、什么是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一般是在我們第一次就業的時候進行簽訂。
2、三方協議的作用
三方協議主要關系到應屆生的戶籍、檔案和干部身份。應屆畢業生拿著蓋有用人單位公章的三方協議,可以輕松的辦理戶籍轉移。第二關系的就是檔案,即將離開校園,但很多小伙伴們可能對于檔案的認知還不是很明確。無論小伙伴們是選擇就業還是繼續求學,都將面臨調檔問題。
如果是準備想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后期進行的政審,就是指審查個人的檔案。檔案會通過郵政機要通道發到用人單位去,由用人單位進行接收。
3、三方協議與應屆生的界定
三方協議的簽訂,對于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來說,主要影響能否以應屆生的身份報考對應的崗位。
劃重點:
三方協議不是勞動關系中個人與用人單位正式的約束性文件,只有你簽了三方后,學校發了報到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去那個單位報道并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后三方協議就正式失效了。這樣一來,就算是畢業當年,在各種考試報考時,也就不能報考定向招考應屆生的職位了。
所以在秋季或春節校園招聘時已經簽了三方協議的,還可以報考當年的公務員,若是通過了考試,只要在未去單位報道前,按照約定的協議內容與原單位解除三方協議即可。
以上是小編為小伙伴們整理的相關情況,供大家參考,具體情況,小伙伴還是需要咨詢協議所簽訂的相關單位為準。也借此提醒如果準備考公或事業單位的小伙伴,三方協議的問題千萬不要忽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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