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必知的法律常識,你知道幾個?
國家制度考點
一、國體
國體即國家性質,是人民民主專政。
二、政體
政體是政權組織形式,也是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三、政黨制度
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四、國家結構形式與國家標志
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是單一制。國家標志是國旗、國徽、國歌。
五、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居民委員會與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制度。
六、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民族自治地方常委會中應當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七、特別行政區制度
特區政府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包括立法權、司法權、財政權、對外交往的權利和管理權,不具有外交權和防務權,由中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
八、財產權制度
1.所有制經濟形式:公有制、非公有制、混合所有制。
2.財產權制度:
(1)專屬于國家:礦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無線電頻譜資源、國防資產。
(2)專屬于集體: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
(3)既可以屬于國家又可以屬于集體:城市郊區的土地、農村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公民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
平等權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別對待,要求國家法律給予同等的保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包括司法平等(公民在適用法律上平等)和守法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政治權利和自由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既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民主權利,又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的基礎和標志。
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監督權
監督權包括批評、建議權,控告、檢舉、申訴權。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4.取得賠償權
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5.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指公民依據內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6.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公民的住宅權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7.社會經濟、文化教育方面的權利
財產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勞動權。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從事勞動并取得相應報酬的權利。勞動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休息權。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受教育權。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獲得物質幫助權。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文化權利和自由。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二、公民的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憲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民族關系:平等、團結、互助、和諧
2.遵守憲法和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
4.服兵役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年滿18周歲的公民的義務。
5.依法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6.其他基本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三、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1.公民享有權利和應盡義務是統一的。
2.權利和義務互相依存。
這主要是就具體的權利和義務而言的,憲法規定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對于子女而言是一種權利,對父母而言則是應盡的義務。義務的履行,就是權利的實現,一方不履行義務,另一方的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
3.權利和義務的彼此結合。
這是指某些權利義務的相互關系。例如:憲法規定勞動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
4.權利和義務互相促進,相輔相成。
我國公民的權利救濟方式主要有四種,分別是法律救濟;司法救濟;仲裁救濟;行政救濟。其中,在職能上具有其他救濟不能替代的、終局性地位的是司法救濟。
1.民法典是民事法律關系的百科全書
2.為各類民事糾紛處理提供法律依據
3.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事件
所以大家在考前一定要大致了解一下《民法典》涉及到的重要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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