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公務員有保障,這四種情況下不得辭退!
公務員這兩年來一直是許多大學畢業生的就業熱門選擇,經常會聽到這樣一種說法,考個公務員吧,有保障!但是卻有很多畢業生對“保障”這兩個字嗤之以鼻,覺得年輕就應該去闖一闖,或者覺得保障也沒有什么吸引力,無非是逢年過節發點米面糧油之類的,所以經常有畢業生對這種說法持否定態度。
可能許多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并不知道公務員的保障體現在什么地方,下面,浙江公務員考試網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四種情況下,公務員都不能被辭退。
一、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工傷!這個普遍出現于上個世紀的詞語在大家的印象里總是籠罩著一股悲慘的氣息,直到今天也沒能逃掉,時不時還會有工傷而得不到賠償的熱點話題出現。雖然現代企業的各種規范制度已經比較完善,但依然存在工傷賠付不及時,“店大欺客”的情況的出現,因為喪失工作能力從而被開除的例子也不是沒有!
但是,公務員就不一樣了,在公務員法中明確規定了公務員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不得辭退。這就是一條為人生兜底的“保障”,也不用擔心工傷賠付不及時,甚至落井下石的情況的出現,這就是公務員的保障的體現。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在現代職場上,許多人都不敢生病,因為除了生病產生的費用,還要顧及自己工作和工資,因病被辭退的想象也時有發生,可以說很令人心酸了。
公務員在這樣方面也有著很好的保障,只要你在醫療期內,都不會被辭退,也不用擔心自己的工資會因為看病治療而被扣除。
雖然大家都不想生病,但是在你生病的時候有這樣一個規定在保障著你,這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三、女性公務員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這個問題好像已經成為了一個熱點問題,雖然明確的規定,但是有的企業因為成本的問題而“明知故犯”也是存在的事實,還有的企業雖然不會辭退,但會調整相關的工作內容,也是一種“軟調整”。
公務員的保障也體現在這里,不會因為這種情況就辭退。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
第九十條 辭退公務員,按照管理權限決定。辭退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辭退的公務員,并應當告知辭退依據和理由。被辭退的公務員,可以領取辭退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以上條款引用于:《公務員法 第十三章 辭職與辭退》
公務員的特殊工作性質也就有一些特殊的規定。一般來說,只要不觸犯黨紀國法,認真履職,努力工作,公務員這份職業還是很有保障的。這個保障不只體現在所謂的逢年過節發點米面糧油,而是能夠保障你的各方面的應該享有的權利,能夠讓你工作的更有尊嚴,更有成就感,也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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