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如何定義?
2021年浙江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中有部分職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那基層工作經歷如何定義?起始時間如何計算?下面浙江公務員考試網小編為大家解答:
1、基層工作經歷如何定義?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計算?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其他基層工作經歷的情形,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何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相應職位。
4、那些經歷不能算基層工作經歷?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工作,即使簽訂勞動合同的,也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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