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華婺城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2021年金華市婺城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各位入圍考生:
根據《2021年金華市婺城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面試或體(技)能測評前要進行資格復審。現將2021年我區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 3月2日 上午8:30-12:00
地點:金華市婺城區交通運輸局8樓會議室(婺城區賓虹西路2558號)。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佩戴口罩,持有浙江省綠色健康碼,體溫在正常范圍內。
2、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資料
資格復審時,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還需遞交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請下載附件,填上本人信息后,粘貼本人2寸彩色免冠正照,并在“聲明人簽名”處簽名)。
報考法院法警職位以及行政執法類職位中的綜合執法職位等需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時須交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照1張(請在背面書寫本人姓名、報考單位及職位)。
3、其他事項
面試工作將嚴格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疫情防控公告》的要求進行,面試開始前上級對疫情防控有新規定和要求的,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請各位入圍考生對照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關疫情防控工作。
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除需提供考試公告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委托書。委托書需親筆簽名并加按手印(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3)。
軍事技能測評將于2021年3月6日進行,體能測評將于2021年3月11日進行,面試將于2021年3月13日進行,有關事宜詳見資格復審現場發放的通知書。
附件:1.2021年婺城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和體(技)能測評人員名單.xls
2.婺城區面試考生登記表.doc
3.委托書.doc
金華市婺城區公務員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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