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進面考生,這些材料你們準備好了嗎?
那么,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哪些材料?
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非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
參加“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原“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志愿服務證》;
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等職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設區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小編溫馨提醒考生:2021浙江省考筆試已經告一段落,接下來,聰明的考生就應該全身心地投入到面試備考環節,筆試成績稍稍落后的考生完全有可能在面試翻盤成功反超。建議考生立刻馬上進入備考狀態,了解浙江公務員面試,確定好備考方向,做出合理、科學的計劃,擴展自己的實力,把握好先機。推薦大家使用2021年浙江公務員面試系統課程進行在線學習,幫助考生提升面試能力、臨場超常發揮,最新課時加入了無領導小組面試技巧。預祝大家2021年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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