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麗水縉云縣人民法院編外招聘公告
麗水縉云縣人民法院編外招聘公告已公布,計劃招聘11人。報名時間:202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報名地點:縉云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一樓導訴臺(縉云縣五云街道黃龍路52號)。考試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和電腦操作,有需要的考生可參考2021年浙江事業單位課程,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整理如下:
麗水縉云縣人民法院編外招聘11人公告
為充實編外用工隊伍,推進法院各項工作有序、協調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須在2021年3月16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
3.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5年3月16日至2003年3月16日期間出生),男女不限,身體健康。
4.具有縉云縣戶籍(以2021年3月16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5.能熟練操作電腦和使用辦公軟件,具有一定的聽打、看打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有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
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inyun.gov.cn/)、縉云縣人民法院門戶網站(http://jy.zjlscourt.com/)及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公告。
2.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縉云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一樓導訴臺(縉云縣五云街道黃龍路52號)
聯系人:陳小檉 電話:0578-3315012、18805881581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①《縉云縣人民法院招聘編外用工報名表》(附件1);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③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現場報名時,請報考人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并填報《個人健康申報表》(附件2)。
3.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提交的相關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合格者確認登記并擇期通知考試事宜。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如報考人員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4.考試
考試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和電腦操作,滿分均為100分,各占考試成績的50%。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2的,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6.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考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直接進入面試環節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7.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其他事項
1.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屬于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治愈出院后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期的確診病例、解除隔離治療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處于醫學觀察隨訪期的無癥狀感染者、處于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的入境人員,暫不能參加本次考試;近14天內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近14天內有與境外入境人員接觸史等情形的人員,須在考試前3天內在醫療機構完成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經現場核實相關檢查報告后可正常參加考試。
2.被聘用人員與麗水市人才管理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我院工作。待遇參照本院合同工,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結束后,經考察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
3.該招聘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2年。
本公告由縉云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縉云縣人民法院政治部(機關黨委)
0578-3315012
舉報投訴電話:
縉云縣紀委、監委派駐法院紀檢監察組
0578-33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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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YxMzg3MA==&mid=2247492861&idx=1&sn=3fdf22c7cfee9c9c46867fc662c9dc25&exportkey=AXb92qW0mqvRy6nVm0VNPf4%3D&pass_ticket=RyixOGs2bKO0NqzDlnNXfmphCkX%2Byg1RnYLv3h2Gqi1F1VKk2noH8FEs6u7TS9eA&wx_hea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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