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已公布,計劃招聘21人。報名時間:2021年3月11日至3月21日,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筆試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文化知識、法律基本常識等。有需要的考生可參考2021年浙江事業單位課程,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整理如下:
招聘21人!港區公安等你加入
一、招聘計劃
因工作需要,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薪酬待遇
通過考試錄用的人員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興市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25%(約人均9萬/年)的標準執行(不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每年按基數動態調整)。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4.具備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符合基本條件的下列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寬到高中: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
2.持有駕駛A1證人員;3.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報考巡邏處突崗位人員;4.具有國家級資質的特殊人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受過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家庭成員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通過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由港區公安分局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及宣傳報道。通過“港區公安分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1日至3月21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
報名地點: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一號樓206辦公室現場報名。
網絡報名:可通過QQ郵箱1094695009@qq.com網絡報名。
咨詢電話:0573-85628233
報名須提交的材料:應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明,持A1、B1照的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1張近期一寸證件照。網絡報名的,須將本人照片和上述證件的彩色照片一并通過QQ郵箱發送。
《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面向社會招聘輔警報名表》可通過掃描文末二維碼下載填寫。公安分局對照應聘資格和條件逐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體能測試。
巡邏處突崗位體能測試占比為50%,其他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采用合格制。
巡邏處突崗位體能測試參照人民警察體能訓練達標標準執行,測試內容為四項:100米跑、1000米跑、俯臥撐、立定跳遠,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240分,其中任一單項不低于35分為合格,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其他警務輔助人員測試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測試內容為三項: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試單項均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四)筆試。
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文化知識、法律基本常識等。其中:巡邏處突崗位筆試成績占比為20%,其他警務輔助人員筆試成績占比為50%。筆試命題和閱卷委托第三方實施。
(五)面試。
經體測、筆試考核入圍人員按比例進入面試程序。
其中:巡邏處突崗位面試成績占比為30%,其他警務輔助人員面試成績占比為50%。
根據筆試成績(巡邏處突崗位根據體能測試50%+筆試20%的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2至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員確定。
面試滿分100分,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分未達到60分的直接淘汰。
(六)體檢。
巡邏處突崗位的按照體能測試50%、筆試20%、面試3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勤務輔警按照筆試、面試兩項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人數超過招聘名額的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視力可矯正),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對考察合格人員在港區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由勞務派遣機構與警務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兩年,試用期2個月。面試合格但未錄用人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0.5的比例列為港區公安分局輔警后備人選,在輔警員額空缺時,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備有效期一年。
六、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浙江“健康碼”或嘉興“健康碼”(可通過“浙里辦”APP或支付寶辦理)、申報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考試。
(二)以下情形考生經排除異常后可參加考試:
1.“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2.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本次招聘工作考務辦公室(聯系電話:0573-85628233)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3.“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核酸檢測陰性,可在防控措施完善到位的情況下參加考試。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其他相關規定。
(四)其他要求
1.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參加考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健康碼”非綠碼、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試期間須全程戴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考試期間若出現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3.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公告發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1.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招聘崗位表
2.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面向社會招聘輔警報名表
3.巡邏處突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4.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o9-jFGn6oH-P9mo1Uds4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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