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州市公安局機關第二次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2021年湖州市公安局機關第二次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已發布,計劃招聘51人,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公告發布時間起至2021年6月14日15時,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有需要的考生可參考2021浙江事業單位考試課程進行備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2021年湖州市公安局機關第二次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湖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試行)》和《湖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經審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湖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湖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1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
3.為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5年6月4日至2003年6月10日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著夏裝裸露部位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心理疾病等。
(二)資格條件
1.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詳見《湖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
2.同等條件下,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應予以優先招聘。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中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時間起至2021年6月14日15時。
報名方法:報名者登錄湖州人才網(www.hzhr.com)或點擊閱讀原文下載并如實填寫電子報名表(附件2),同時將電子版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插入電子報名表;報名人員應對報名表上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視同考試舞弊,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表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578563040@qq.com。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復審
報名時間:6月15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二環北路222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二樓會議室。
報名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湖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要求打印2份,并攜帶2張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戶主和本人頁)等及報考崗位需要的資質證明和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各一份,退役士兵需同時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4.已就業人員報考須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報名現場將對考生身高等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人員現場發給準考證(即蓋有資格審查合格章的報名表),憑準考證參加考試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如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2倍,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報名人數不足,而導致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前根據崗位條件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體能測試
1.報考交通管理輔助崗位的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采用合格制。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不足規定人數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測試內容及標準:
男子1000米≤4分40秒。
體能測試期間,因個人身體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內容主要為時事政治、交通管理基本法律知識及寫作能力等。
(五)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以及言行舉止、邏輯思維、心理抗壓等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計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現其他特殊情況,由支隊政治處研究決定。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按計劃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
(八)人員遞補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本單位同一職務序列符合條件的下一名次人員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測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湖州高速交警”微信公眾號及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湖州人才網等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委托具有資質的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
因警務輔助人員流動性較大,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滿足工作需要,對考生自行放棄聘用或聘用后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崗位,在下次公開聘用編外人員公告發布前,可按照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辦理替補招聘手續。
(十)薪酬待遇
按規定統一繳納“五險一金”,年人均經費保障水平約9萬元,并根據輔警的不同崗位類別及工作強度等情況,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和分類分級管理的薪酬制度。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在各科目(體能測試、筆試、面試)考試測試前需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養父母、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等,或者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
(六)對招聘公告中相關事項的咨詢,可直接撥打0572-2598557,電話咨詢聯系人:戚警官。
(七)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由考生自行關注“湖州高速交警”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或者由聘用單位以一定方式告知。
(八)本公告由湖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政治處負責解釋。
附件:
湖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4日
文章來源:http://www.hzhr.com/Web/News/16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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