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公務員的晉升路徑,準備考公的你要了解
2019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正式實施,根據該法律規定,為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進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健全公務員激勵保障機制,《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也一并出臺。
對于職務我們不陌生,也就是是否擔任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職級也就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這是與領導職務并行的晉升通道,事關個人的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其中我們最為常見以及使用最多的是綜合管理類的,職級包含有27級。
兩條晉升路徑
由此可見,未來的晉升路徑可以有兩條,一條是走上領導崗位,在職務等級方面不斷提升;另外一條是憑借工作年限,在職級方面實現和職務的對應,獲得更高的經濟收入。
具體對應方式可以參照以下表格:

晉升職務也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獲得提拔,需要天時、地利、人和,需要在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而晉升職級,需要的是時間、機會。
職數限制
除了一級和二級科員不受職數限制,其他級別的職級受到工作層級以及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制約,工作層級越高限制越小。
比如,中央機關一級、二級巡視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2%,其中,正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40%,副部級單位一級巡視員不超過一級、二級巡視員總數的20%;一級至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5%。
而且,級別越高,提拔機會也就越多,所以考生們要抓住機遇,在公考的舞臺上大展手腳,從一個高的起點走向更高的職務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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