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市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輔警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輔警600人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據《杭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和市政府文件要求,杭州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交通管理輔警)600名,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交通管理輔警)600名,從事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輔助和路面巡邏工作。
(一)機動大隊(機關)8人;
(二)上城交警大隊61人;
(三)下城交警大隊85人;
(四)西湖交警大隊115人;
(五)江干交警大隊117人;
(六)拱墅交警大隊83人;
(七)濱江交警大隊68人;
(八)風景名勝區交警大隊10人;
(九)高架繞城公路交警大隊53人。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戶籍不限,面向全國;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練操作計算機。部分崗位需適應夜班;
(五)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八)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九)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十)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十一)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生自愿報名,通過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時間:7月19日至7月22日。
報名方法:請用微信掃描二維碼(末頁)填報個人信息,完成填報后下載及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需確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2.現場確認(資格審查)
時間:7月23日上午9:30 --下午15:30
地點:機動大隊(機關)杭州市拱墅區德勝路98號;
上城交警大隊杭州市上城區江城路402號;
下城交警大隊杭州市拱墅區香積寺路9號;
西湖交警大隊杭州市西湖區曙光路81號;
江干交警大隊杭州市上城區九環路6號通達大廈1號樓二樓;
拱墅交警大隊杭州市拱墅區拱康路68號;
濱江交警大隊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358號彩宏大廈7樓;
景區交警大隊杭州市西湖區玉皇山路闊石板148號;
高架繞城公路大隊杭州市拱墅區德勝路98號。
3.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
(1)經本人簽字確認的《杭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交警支隊)招聘報名表》一份,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出示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內院校畢業須提供學信網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4)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特長證明材料及復印件一份。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開展,項目包括縱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長跑三項。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范圍主要包括時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鑒于交警工作特殊性,可根據崗位匹配度,視情相應調整核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考生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同時,將根據崗位需要開展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不合格的,直接淘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要求。
體檢不合格的,其缺額從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面試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內容、標準等參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
根據考生筆試、面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要素,綜合排名后,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予以聘用;對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統一集中培訓,培訓考核合格的辦理警務輔助人員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務輔助人員聘用資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員按照現行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工資待遇實行層級化管理,繳納“五險一金”。
六、疫情防控
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杭做好準備。
咨詢電話:0571--88978602、87282157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10:00?--下午16:00
杭州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4日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Rj1lGjy0Zz6zYPVRY3Y0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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