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寧波市江北區“北岸精英”計劃引進港航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專項公告
2021年寧波市江北區 “北岸精英”計劃引進港航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專項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北岸智谷”人才強區建設,全面打造高能級創新型城區,加快培育港航產業集群,提升創新發展能力,現將2021年寧波市江北區“北岸精英”計劃引進港航服務業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重點
圍繞寧波市江北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對標寧波建設世界一流強港的新目標,按照打造寧波港航服務業集聚區的總體要求,重點引進航運物流業、港航輔助業、港航衍生服務業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以及從事港航人才引進、項目孵化、職業培訓等專業機構運營工作的高級管理人才。
二、申報類型
申報人選分為創業人才和創新人才兩類。創業人才是指來我區創辦港航服務業企業的高層次人才;創新人才是指在我區港航企業或單位擔任中高級職務,從事運營管理、科技創新的高層次人才。
三、申報條件
(一)創業人才條件
1. 1.創業人才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熟悉港航相關產業領域業務,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在國內外知名港航服務業企業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2年以上的人才,其學歷可以放寬到本科。
2.創業人才攜帶項目、技術(模式)、資金來我區創辦企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模式先進,技術領先,能夠引領港航服務業發展,具有良好市場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3.創業人才應在近3年內來寧波江北或還未在寧波江北工作,獲得A類及B類等次扶持人才所創辦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本中貨幣出資不低于500萬元,獲得C類及D類等次扶持人才所創辦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本中貨幣出資不低于人才項目扶持資金額。人才本人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為第一大股東,本人投入企業的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
4.創業人才創辦的企業須承諾在獲得資助后10年內不搬離寧波江北。
5.創業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二)創新人才條件
1.創新人才應取得碩士學位,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從事港航重大項目、關鍵技術或相關新興學科的研究工作,或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2年以上,精通港航領域業務的專業技術人才或經營管理人才。
2.創新人才掌握的核心技術應達到國內一流水平,或能推動港航產業領域創新發展。
3.創新人才依托的單位運行狀況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以企業為依托的,所在企業應具備較好的經營業績,并能為創新人才提供必要的運營、管理和研發支持。
4.創新人才應在近3年內來寧波江北或還未在寧波江北工作,引進后應全職在寧波江北工作,每年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連續工作不少于5年。
5.創新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非華裔外國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上述創業創新人才,特別優秀的可以在學歷、年齡、職務、 職稱等方面適當放寬。
四、支持政策
“北岸精英”計劃項目通過評審,分特別支持(A類)、重點支持(B類)、優先支持(C類)和一般支持(D類)4個等次,進行分類扶持。
(一)創業支持政策
1.創業啟動資金資助。按投資強度和產業前景,符合人才項目落戶、建設要求的,按A類、B類、C類、D類4個等次,分別給予創業人才項目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資助。對于已列入“北岸精英”計劃的創業人才在初次評審所獲等次扶持資金全部到位后的2年內,根據創業企業銷售、稅收等指標,發展成長較快的,可再次申報創業人才項目評審,按較高等次的評審結果兌現差額部分扶持資金。
對頂尖人才領銜的優秀創業項目,可給予最高1億元的資助。
2.創業場地租用補助。創業人才創辦企業需要租賃辦公用房、廠房的,3年內按實際租賃情況給予全額場地租用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25萬元。
3.投融資支持。利用市場化手段,充分發揮金融機構作用,在3年內通過政策性科技金融政銀合作項目由相關擔保公司給予最高1000萬元貸款擔保,協調各類基金給予最高1000萬元投融資,按照銀行同期基準貸款利率給予最高1000萬元貸款的貼息補助。
(二)創新支持政策
創新人才在申報單位實際到崗后,按A類、B類、C類、D類4個等次,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資助。對于已列入“北岸精英”計劃的創新人才在初次評審所獲等次扶持資金全部到位后的2年內,科研項目有重大創新突破的,為單位取得較大經濟社會效益,可再次申報創新人才項目評審,按較高等次的評審結果兌現差額部分扶持資金。
對頂尖人才領銜的優秀創新項目,可給予最高1億元的資助。
(三)其他支持政策
1.人才租房購房補助。對引進的“北岸精英”計劃人才,在江北行政區域內以家庭為單位首次購買在寧波唯一住房(含期房),按創業創新人才扶持等次,分別給予A類、B類、C類、D類項目人才一次性100萬元、75萬元、50萬元、25萬元的購房補助,或3年內給予每月最高4000元的租房補助。購房補助和租房補助不能重復享受。
2.大賽引才項目落戶扶持。對在市級及以上創業創新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人才(項目),符合我區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政策相關要求且在獲獎之后9個月內落戶我區的,經認定,可視同為“北岸精英”計劃D類扶持項目。
3.對我區企業與在甬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業單位合作共同引進的人才,作為重點對象推薦“北岸精英”計劃評選。
4.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經初審后可直接進入“北岸精英”計劃答辯環節。
5.由特優人才領銜的創業項目,經審核后可直接認定為“北岸精英”計劃人才,給予一次性項目啟動經費100萬元。
五、申報評審程序
(一)材料申報。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申報者請登陸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申報表格,按照填報要求填寫相應資料,并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njbsta@163.com。本次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二)資格審查。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申報材料資格審查和項目初審。
(三)評審推薦。2021年12月底前,邀請國內外相關領域的技術專家和風險投資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對初審通過項目進行復審,形成復審意見和推薦名單;對復審通過項目組織面試答辯,形成評審意見和推薦名單并進行盡職調查。
(四)審定發文。對擬入選項目報請區政府審定通過后按規定程序發文明確。
六、申報材料
(一)創業人才
1.寧波市江北區“北岸精英”計劃港航專項創業人才報名表;
2.其他:申報人的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資質證證書和其它佐證水平與能力的材料、可以證明申報人所實施項目技術狀況的證明文件。
請用中文詳細填寫有關申報材料;外文證明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申報材料中的報名表用WORD格式發送,其他材料以PDF格式發送。
(二)創新人才
1.寧波市江北區“北岸精英”計劃港航專項創新人才報名表;
2.其他:申報人的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資質證證書和其它佐證水平與能力的材料、可以證明申報人所實施項目技術狀況的證明文件。
請用中文詳細填寫有關申報材料;外文證明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申報材料中的報名表用WORD格式發送,其他材料以PDF格式發送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一:(0086-574)89187521 陳老師
咨詢電話二:(0086-574)87652783 沈老師
微信公眾號:寧波人才之家、紅領北岸
電子郵箱:njbsta@163.com
2021年7月15日
文章來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1/7/15/art_1229105199_58931624.html


點擊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