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溫州龍灣區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2021年溫州龍灣區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已發布,計劃招聘62人,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5日,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時事政治,有需要的考生可參考2021浙江事業單位考試課程進行備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布如下:
龍灣區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2名
因工作需要,根據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有關規定,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具有較強的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紀律觀念強。
(二)身心健康,體貌端正,口齒清楚,體表無紋身,年齡18周歲至40周歲(1980年8月18日至2003年8月18日);雙眼矯正視力4.8以上。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專業條件,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文職輔警需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勤務輔警一般需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個別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計劃要求為準。
(四)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經驗者、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醫療救護等專業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專業特長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報考條件。
(五)下列情形不得報考: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長期一起生活的其他親屬。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
2021年8月18日 — 2021年8月25日
2、報名方式:統一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咨詢電話:

4、報名需提交材料:請掃描二維碼進行報名,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提交報名申請。
(二)資格初審及反饋
收到面談電話通知后,請攜帶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戶口簿、銀行征信報告以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張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者須按規定參加面試、筆試、體能測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考試方式
(對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根據崗位實際設置具體考試方式)
1、面談。面談合格后進入筆試。
2、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時事政治(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試大綱),滿分100分,采用閉卷形式,考試時間90分鐘。
3、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評分標準》,共設三個項目。
體能測試項目三項(男):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試項目三項(女):4*10米往返跑、800米跑、仰臥起坐。
4、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根據面談、體能測試和理論測試情況,按崗位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遇成績同分的一并列入體檢、考察。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對象按通知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2、體檢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體檢結果僅作為本次招錄的依據。
3、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由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分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招聘條件中不得報考情形,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對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錄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以勞務派遣方式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
2、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六)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需參加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分局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四、薪酬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區財政保障,年薪人均7.5萬—8.5萬元(含“五險一金”),根據崗位職務任務、技能要求、勞動強度和工作績效執行差異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項:
1、發現招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過程中,如有人員未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政審或出現不合格情況,所空缺名額,根據相關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未盡事宜由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分局負責解釋。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AC8e4PrsKqE9TOyHB8aR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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