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華蘭溪市人民檢察院招聘公告
關于蘭溪市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蘭溪市編外用工招錄工作實施細則》,經有關部門同意,蘭溪市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擇優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駕駛員1名。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團結合作、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戶籍、學歷、年齡等相關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年齡、戶籍和工作經歷截止到公告之日。)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應聘: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 因違法違紀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辭退(解聘)、開除的;
4、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按照招聘單位的薪酬規定執行。
五、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2日至9月10日(8:30-11:30至14:30-17:30);
2、報名地點:蘭溪市人民檢察院(蘭溪市橫山路350號政治部,電話:0579-88902080,13967901755);
3、報名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駕駛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
4、資格審核: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后方可進入招聘下一程序;
5、考試內容:由招聘單位組織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聘用。如報考人數超出30人,先進行筆試,以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開考比例不;;
6、體檢和考察: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7、公示和聘任: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市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后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考察不合格、放棄考察的按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一年內,同類崗位空缺的,可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考察、聘用等相關環節。
六、聘用形式:
招聘人員屬勞務派遣工作人員,聘用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招聘單位工作。按規定享受“五險”等社會保障。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用工合同。
按照招聘單位的薪酬規定執行,具體咨詢蘭溪市檢察院政治部。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聘用人員到達退休年齡不再簽訂用工合同,因社保繳費不足,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的,后續社保繳費由本人負責;
3、有關信息在蘭溪人才網(http:// www.lxrcsc.net)公布。
附件:
蘭溪市檢察院
2021年9月2日
文章來源:http://www.lxrcsc.net/newshtml/43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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