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2021年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已發布,計劃招聘61人,報名方式: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0日,報名地點:金華市二環北路1339號4樓408辦公室,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布如下:
2021年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切實加強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警務輔助力量建設,提升社會治安管控能力,根據《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1人(文職輔警7人,勤務輔警 54人)。

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和分類分級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規定享受“五險一金”社會保障。崗位薪酬標準平均不低于8.07萬元/年,并根據層級晉升情況以及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標準進行動態調整。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的義務。
2.年齡18至35周歲,有特殊年齡要求的詳見《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放寬至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學歷。
5.金華市公安機關在職輔警報名的,需經所在公安機關同意。
6.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詳見《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表》。
2.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三)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查清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3.其他不宜從事輔警工作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時間: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0日。
地點:金華市二環北路1339號4樓408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9-82165693
咨詢時間:8:30-17:30
網上報名:線上填寫報名表發送至微信(jdrlcc)或掃下方二維碼添加客服微信在線提交個人報名信息。(應聘資料投遞請注明“姓名+崗位”)

(二)資格審核
時間:另行通知。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
(三)資格復審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查報名者相關資格材料以及特殊崗位資格條件情況,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考試準考證。
參加資格復審報考者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及報考崗位需要的資質證明和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3張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退役士兵需同時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各類優先招聘情況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巡特警大隊防暴輔警崗位人員有附件2中所列加分情形的,需提供各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金華市公安機關在職輔警報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機關同意報考材料。
(四)筆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為綜合能力測試,考試范圍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共知識。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由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五)體能測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勤務警務輔助人員需參加體能測試,筆試合格的,全部進入體能測試。入圍體能測試的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遠,各單項成績均需合格,并按實際測評成績計入總分。報考防暴輔警崗位人員體能測試項目為100米跑、1000米跑、引體向上/俯臥撐(二選一),各單項成績均需達到合格分(50分),并按實際測評成績計入總分。體能測試實施細則及標準詳見附件3。
報考人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再遞補。體能測試合格人員,由用工單位發放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六)面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根據成績高低,招聘人數3人及以上崗位按1:8進入面試,3人以下崗位按1:10進入面試。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認。
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勤務增加體能測試成績,特殊專業人員增加專業技術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防暴輔警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評成績平均分×70%)×70%+面試成績×30%+加分項目;
其他勤務輔警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按招聘計劃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七)體檢
時間、地點、體檢標準: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不合格的,由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入圍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考察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的依據。
(九)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地點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實不影響聘用的,由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委托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棄權。
(三)報考人員存在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對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單”。
(四)關于報考學歷、資格條件及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詢,可直接撥打咨詢電話0579-82165693。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Q3t3dDSOo-zrInVTMinG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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