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舟山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年舟山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計劃招聘2人,采用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9日—11月2日,報名地點: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910辦公室,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測驗》,有需要的考生可參考2021浙江事業單位考試課程進行備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布如下:
2021年下半年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嵊泗縣海洋漁業執法保障中心為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主要職責是承擔海洋綜合執法和聯合執法的船艇保障。
二、招聘計劃

三、信息發布平臺
嵊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hengsi.gov.cn)。
嵊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作為發布考試、資格審查、成績查詢、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具體查詢途徑為嵊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信息公開—人事信息;也可以直接登錄(http://www.shengsi.gov.cn/col/col1229324805/index.html)進行查看。
四、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戶籍要求為舟山市戶籍。以公告發布之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三)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國內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四)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能報考;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四類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取消招聘計劃。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9日—11月2日(共5天),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910辦公室(嵊泗縣菜園鎮望海路243-1號),咨詢電話:0580-5086577。
(3)攜帶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③《嵊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
④崗位所需相關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⑤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⑥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4)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報名時必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委托人的有效證件;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人員下載并且填妥《嵊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并將報考崗位所需的所有報考材料(材料要求與現場報名攜帶材料相同,并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郵箱ssxhyj@163.com,報名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2日下午16:30。收到網絡應聘簡歷后,對應聘人員的求職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束后,將資格審查結果反饋應聘人員。通過網絡報名的考生須在參加考試前按照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指定的時間和地點交驗現場報名所需的報考材料原件接受資格復審,否則不予參加考試。證件(證明)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2、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參加考試前一天到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910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時間為2021年11月13日,共2個科目。
上午8:30—10:00《綜合基礎知識測驗》
10:00—11:30《專業基礎知識測驗》
結合基層反映情況和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兩個科目考試連續進行,滿分均為100分,按每個科目各50%折合計算筆試總分。筆試總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二)專業技能測試初步定于2021年11月下旬。采用船舶實際操作或模擬操作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入圍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三)面試初步定于2021年11月下旬。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40%、面試成績30%合成為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專業技能測試分數高的在前。
考試工作由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組織實施。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將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嵊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整個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報省考試中心在浙江信用網上公布。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5086577,監督電話:13665802818。
(四)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考生防疫須知(見附件2)。
附件2:考生防疫須知.doc
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
2021年10月19日
文章來源:http://www.shengsi.gov.cn/art/2021/10/19/art_1229324805_3673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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