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直屬藝術院團招聘公告
2021年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直屬藝術院團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直屬藝術院團溫州市甌劇藝術研究院(公益一類、財政全額撥款)、溫州市越劇院(公益二類、財政差額撥款)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人員4名,其中甌劇藝術研究院招聘戲曲演奏員(笙)1名、舞臺技術員(舞臺裝置方向)1名,越劇院招聘越劇演員2名。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1年下半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
2021年11月25日(周四)—11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分為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
電子郵箱報名注意事項:請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原件掃描后以PDF格式發送至報名郵箱,郵件主題標明“×××應聘溫州市越劇院/溫州市甌劇院×××崗位”字樣,原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審查。報名日期以郵件發送日期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3.報名需要提供材料
(1)《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直屬藝術院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
(2)單寸免冠照片3張,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后證書原件返還),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必須提供單位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4.現場報名或電子郵箱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
(1)戲曲演奏員(笙)及舞臺技術員:
現場報名地址:溫州市車站大道621號(溫州市甌劇藝術研究院);
電子郵箱報名地址:82426906@qq.com;
聯系人:楊老師(0577-88319227,13587692566)。
(2)越劇演員:
現場報名地址:溫州市水心杏花路47號文苑大樓7樓(溫州市越劇院);
電子郵箱報名地址:276565205@qq.com;
聯系人:葉老師(0577-88524043,13857791395)、周老師(0577-88524042)。
(二)資格審查
溫州市甌劇藝術研究院、溫州市越劇院分別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起5天內,由招聘單位工作人員電話反饋應聘人員資格審查結果,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告知領取準考證時間(郵寄報名的為資格復審時間)。現場報名并經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到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郵寄報名的應聘人員,攜帶相關原件通過資格復審后即可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崗位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的將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網站上發布公告。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三)考試方式及內容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30%+面試成績(滿分100分)*70%。
1.筆試
主要測試本專業及戲曲相關基礎理論知識,采用100分制。
2.面試
考試采用100分制,合格分為60分。此項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1)戲曲演奏員(笙):自選曲目一首(時長不超過8分鐘),現場視奏曲目一首(所有演奏樂器自備)。
(2)舞臺技術(舞臺裝置方向)員:舞臺裝置相關專業問題答辯以及舞臺裝置技能現場操作。
(3)越劇演員:基功(5分鐘以內)、折子戲(10分鐘以內)。化妝、著裝按折子戲要求,佩戴話筒、自帶伴奏。
(四)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對象。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曾獲得省、市級相關專業比賽(政府部門組織或主辦)獎項者優先。體檢對象名單屆時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網站公布。
(五)體檢、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體檢對象按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核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網站(相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凡不能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向用人單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等有關證件,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
四、其他告知事項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6日起至11月24日止共7個工作日。
2.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4.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1年11月16日
文章來源:http://wl.wenzhou.gov.cn/art/2021/11/16/art_1229318576_3996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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