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臨海市紀委市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2021年臨海市紀委市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已發布,計劃選調3人,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7日,報名地點:臨海市紀委市監委干部室,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布如下:
2021年臨海市紀委市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相關規定和要求,并報臨海市委組織部同意,經研究,面向臨海市市直機關(單位)選調公務員到臨海市紀委市監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選調職位為臨海市紀委市監委一級科員。本次選調計劃3名,其中綜合管理崗位1名,審查調查崗位2名。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選調對象為臨海市市直機關(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熱愛紀檢監察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綜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潔自律,甘于奉獻,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有關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并在現機關(單位)工作滿2年,部門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同一機關工作滿3年(2018年12月15日前考錄的公務員)。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三)除上述基本資格條件外,報名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綜合管理崗位要求具有新聞傳播學類相關專業,熱愛新聞宣傳工作,具有較高的新聞敏感性和較強的寫作、采編能力,能勝任新聞及新媒體宣傳工作,性別不限。
2.審查調查職位要求具有法學類、公安學類或公安技術學類相關專業,能適應較高強度工作,具有從事紀檢監察、法院、檢察、公安、審計、財政、稅務等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者優先,要求男性。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情形。
5.其他不適宜選調的。
三、選調程序
1.組織報名。采取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個人自薦的如進入面試環節需征得用人單位和主管單位同意。
2.資格審查。市紀委市監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方可參加選調考試。經資格審查,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數。
3.素質測試。分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40%、60%計算。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前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選調證明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實際人數不足比例則按實際人數確定。
4.考察和體檢。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市紀委市監委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束后經綜合研判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和調動。綜合考試、考察、體檢等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后,經公示期5個工作日,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臨海市紀委市監委干部室(臨海市政府行政大樓1425辦公室,聯系電話:0576-85307061)。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提交填寫好的《臨海市紀委市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A4紙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原件并附復印件1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在面試前提交。報名表可在臨海廉政網(www.lhjw.gov.cn)下載。
4.紀律要求:報考人員提供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報考人員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五、其他
本公告由臨海市紀委市監委負責解釋。
中共臨海市紀委
臨 海 市 監 委
2021年12月12日
文章來源:http://www.lhjw.gov.cn/art/2021/12/12/art_1229263121_5888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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