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舟山市定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及面試等通知
關于2022年舟山市定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及面試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2022年舟山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將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及面試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2年舟山市定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時間為2022年8月2日,體能測評時間為2022年8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體能測評通知書》),面試時間為2022年8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二、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持本人浙江“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及參加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并現場填報健康狀況承諾書。
入圍定海區各級機關單位面試的人員請于2022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到中共舟山市定海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科205辦公室(舟山市定海區昌國路61號區政府大院內)參加資格復審,并隨帶以下相關材料:
《考生登記表》。(點擊此處下載考生登記表.doc)填寫相關信息并貼上近期免冠2寸正照,在資格復審時上交工作人員審核。
資格復審時,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已經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 (原“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志愿服務證》;
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須提供設區市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1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需要體能測評人員除外),發給《面試通知書》。
入圍體能測評的人員,通過資格復審后,發給《體能測評通知書》。
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除需提供考試公告規定的相關資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委托書(點擊此處下載委托書格式.doc)。委托書需手寫,并親筆簽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手印。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執行。體能測評30周歲(含)以下與31周歲(含)以上的測評標準不同,以體能測評開始第1天為年齡的計算節點。招錄機關將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1:3確定面試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發給《面試通知書》。
體能測評對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再遞補。
四、政策咨詢電話:
舟山市定海區公務員局:0580-2609586。
附件:2022年舟山市定海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體能測評和面試人員名單(附件查看文末文章來源)
舟山市定海區公務員局
2022年7月29日
文章來源:http://gwy.zjks.gov.cn/zjgwy/website/queryDetail.htm
點擊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