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麗水縉云縣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2年麗水縉云縣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計劃招聘38人,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16時止。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有需要的考生可參考2022年浙江事業單位考試課程進行備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布如下:
2022年縉云縣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國有企業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和優化國有企業人員隊伍結構,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2年全縣國有企業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8名,具體的招考單位、對象、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等詳見《2022年縉云縣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也可登錄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詢(公告中“網上”就指該網站)。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
(1)縉云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縉云縣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22年9月13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非在職),不限戶籍。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22年9月13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3.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的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縉云縣生源或縉云縣戶籍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回原學校繼續學習并取得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的縉云縣生源或縉云縣戶籍人員;
4.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5.《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圍、對象規定之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6年9月13日至2004年9月13日期間出生),部分職位年齡另有要求的詳見(附件1)備注欄;
8.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崗位計劃表(附件1)備注欄。
三、招聘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本次招聘按崗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16時止。
報名人員請下載并填寫報名表(附件2)、將掃描件格式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等,按照順序整理好以壓縮包形式于2022年9月13日16時前打包發送至用人單位電子郵箱報名(電子郵箱見附件1)。由用人單位進行資格條件初審。
(二)資格初審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以電話反饋,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截止日期2022年9月13日16時前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領取準考證
時間:2022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憑身份證原件到縉云縣金融和國有企業發展中心1168會議室(縉云縣五云街道黃龍路38號)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四)筆試
筆試滿分為 100 分,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2022年9月24日,上午 9 :00—11:00 《綜合基礎知識》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個人健康申報表》(見附件3),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試時考生自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等)。
筆試結束后,以實際參加筆試科目考試的人數為基準,按照淘汰20%的人數比例,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五)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數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縣金融和國有企業發展中心組織、招聘企業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高等教育學歷信息注冊備案表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招考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22年9月13日。
考生所學專業資格的審查主要參照《2022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七)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金融和國有企業發展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八)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報縣金融和國有企業發展中心備案。
(九)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15日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列入國有企業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招聘崗位計劃數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網上予以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12小時內可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
(3)截至2022年9月13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按其遷出地進行認定。
(4)考試違紀人員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縉云縣金融和國有企業發展中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6)為維護國有企業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7)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金融和國有企業發展中心反映,以便及時糾正,聯系電話:0578-3312167。
本公告由縉云縣金融和國有企業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縉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 0578-3012164
咨詢電話:
縉云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0578-3145358
縉云縣工業投資有限公司 0578-3289182
縉云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0578-3276690
縉云縣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0578-3019886
縉云縣水務投資有限公司 0578-3269255
縉云縣文化旅游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0578-3289165
縉云縣糧食收儲有限公司 0578-3122806
縉云縣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0578-3013612
縉云縣機電回收有限公司 0578-3139876
附件3:健康申報表.doc
縉云縣金融和國有企業發展中心
2022年9月2日
文章來源:http://www.jinyun.gov.cn/art/2022/9/2/art_1229426257_59136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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