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2023年浙江省考,中途可以放棄報考職位嗎?
【問題】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浙江省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招考單位錄用為公務員(參公人員),應當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浙江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招考單位錄用為公務員(參公人員)的,應當如實向招錄機關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浙江省公務員招考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或者公示人選。
【問題】報考人員可以放棄報考職位嗎?
報考人員在考察名單公布前,可以放棄報考職位。考察對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浙江省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庫。
錄用審批材料上報后,擬錄用人員放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在2年內不得報考浙江省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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