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2023浙江省考考場上這幾種行為,成績零分!
情況一:考場中違反考試紀律的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1)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經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參加考試時未按規定時間入場、離場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擅自離開座位、出入考場的;
(4)未按規定填寫(填涂)、錄入本人或者考試相關信息,以及在規定以外的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5)故意損壞本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6)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7)其他情節較輕的違規違紀行為。
情況二:未按規定填涂的
由于答題卡上的答題情況是通過光電閱讀器進行識別的,不規范的填涂或修改處未擦干凈都可能影響考試成績。有的考生反映說答題卡不小心撕爛了,粘貼后答題卡位置可能錯位了;也有的考生只寫了考生姓名,但未使用2B鉛筆填涂考生信息的……只要影響機讀卡讀取成績,都將對考試成績產生一定影響。
另外,行測客觀題考試答在試卷題本上一律無效。申論專用答題卡上每一頁都必須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碼;須按答題卡指定題號順序(包括正反面)并在有效范圍(框架)內答題,超出有效范圍(框架)的答題內容無效。答題卡嚴禁折疊。
情況三:試卷答案出現“雷同”的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考試機構將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錄用程序終止。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將視具體情形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或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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