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衛生系統赴安徽醫學類院校招聘簡章
平湖市衛生系統赴安徽醫學類院校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衛生事業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及相關規定,結合各醫療衛生單位用人需求,經人力社保局核準,現就平湖市衛生系統赴安徽醫學類院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崗位和人數:見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
(三)年齡18—35周歲;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實施公開招聘。
(一)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地點:
1、皖南醫學院
時間: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點:蕪湖市弋江區高教園區文昌西路22號皖南醫學院南校區室內體育館
2、蚌埠醫學院
時間: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點:蚌埠市東海大道2600號蚌埠醫學院新校區龍湖體育館
每所高校將作為一個招聘點,符合相應條件的考生可前來報名。
平湖市精神康復中心同時在蚌埠醫學院和皖南醫學院開展報名考試工作。
平湖市中醫院、平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平湖市婦幼保健所以皖南醫學院為主,蚌埠醫學院為預報名。預報名時不確定具體的應聘崗位,報考人員在第二天上午選擇具體應聘崗位(崗位為皖南醫學院招聘結束后的剩余崗位),并進行考試。
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含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到規定地點報名。報名時,填寫《2014年平湖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
(二)資格審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貫徹至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三)考試:
采用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錄用意向。有錄用意向的對象在考試現場放棄的,由人力社保局、衛生局決定是否遞補。
(四)體檢與考察
由市衛生局統一組織有錄用意向的對象參加體檢。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公示。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湖衛生網、平湖人才信息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規則》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以畢業證書為準),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提供虛假資料信息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報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一致。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名。
3.聘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和服務年限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務年限為5年,其中護理崗位服務年限為8年,服務年限內不能辦理專業技術人員流動手續。
4.應聘前未取得相應崗位從業所需的執(職)業資格的,還應在聘用后連續二次執(職)業資格考試的時間跨度內取得相應資格,否則解除已簽訂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5.本簡章未盡事宜,經人力社保局、衛生局商量決定。
五、聯系方式
平湖市衛生局人事科 聯系人:沈衛杰 陸娣瑛
聯系電話:0573-85267804,85267033
附件:
1:平湖市衛生系統赴安徽醫學類院校招聘應屆畢業生計劃;
2:2014年平湖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
平湖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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